本报通讯员 赵明玲
在宁夏平原,一条条古渠如同流淌着的血液,滋养着这片塞上沃野。今年3月,随着总投资逾73亿元的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全面启动,一抹“检察蓝”悄然融入,通过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为这项承载着2000余年历史的宏伟工程保驾护航。
作为全国水利领域“两重”标志性工程,青铜峡灌区改造事关宁夏中北部3市11县区2.12万平方公里的发展命脉。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参与,创新打造“九渠青绿”公益诉讼品牌,并与水务、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联动,形成“水检联动”机制和“河长+检察长+警长”的协同格局,扎实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全力护航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该院突出“五个聚焦”,即聚焦水生态全链条监管、协同开展古灌区保护专项工作,聚焦灌区水安全保障、协力推进黄河安澜守护行动,聚焦文化民生守护、共筑农文旅保护屏障,聚焦拓展“守敬”行动、深化多部门工作协同,聚焦数字信息化监管、创新“智慧护渠”模式。
围绕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中涉及的东干渠、大清渠等5个灌域6条干渠的渠道砌护及调蓄工程建设等,针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青铜峡市检察院联合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宁夏渠首管理处、秦汉渠管理处、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巡查,依法依规解决影响改造工程的“老大难”和“牛皮癣”问题。
同时,该院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开展宁夏引黄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1+1+N”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专项活动实施意见》,牵头构建“九渠青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和“1+1+N”跨部门协同机制,联动发挥“河长+检察长+警长”“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等机制作用,成立“碧水益心·检护古渠”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共建“九渠青绿”古灌区保护党建联盟,形成“源头防控、过程监管、系统治理、多元共治”工作新格局。
青铜峡市检察院坚持生态共护,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拓展深化以“九渠之首、青绿千载、绿色发展”为内涵的“九渠青绿”公益诉讼品牌,以“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执法司法多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有力的司法保障已转化为显著的治理成效。近2年来,青铜峡市检察院共办理古灌区水生态水资源水工程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9件。通过办案,整治河湖沟渠私搭乱建、违规排污、机械设备违停等问题20多个,督促追回水土保持补偿费和环境保护税977万余元、水资源税795万余元、用水权有偿使用费328万余元,拆除自备井3眼,清理固废垃圾3000余吨,维修古渠道桥梁5座,清理渠道种植树木900余棵,收回库区自然保护区湿地200余亩。其中,1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