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琳 郑芳芳
从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到“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西吉县人民法院的家事审判何以“出彩”?11月14日,记者走进了西吉县法院家事审判庭,只见法庭不见法槌、不见审判台,圆桌上“妻子”“丈夫”的桌签代替“原告”“被告”,对话意味远超对抗意味。
2025年至今,西吉县法院已受理家事纠纷案件943件,结案850件,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532份,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3份、联防联控线索函15份、人身保护令1份。其中,调撤率高达83.05%。西吉县法院副院长马占山表示,背后所体现的,正是西吉县法院将“依法审慎、延伸服务、以调为先、多元协力”的工作思路贯穿家事审判全过程,主动适应家事纠纷新变化,创新家事审判机制,做实家事纠纷的前伸后延,不断打造家事审判“升级版”的积极作为。
●依法慎审,让对话消解对抗
今年10月开始,13岁的小丽终于告别了和母亲张某隔着学校栅栏偷偷摸摸见面的日子,安心地和母亲生活在了一起。
小丽是一起子女抚养权执行与变更纠纷的当事人。2024年,不堪忍受家暴的张某,向西吉县法院提出了离婚请求,法院判决小丽随母亲生活,小丽的兄长随父亲马某生活,抚养费各自承担。
然而,走出法院,马某便强行将小丽带回了家中,并拒绝张某探望小丽。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孩子的抚养权,未料马某拒不履行,且以小丽想随其生活为由,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小丽到底愿意随谁生活?马小梅阅卷时发现了张某提交的一份特殊证据:小丽的亲笔信中,明确写明“想和妈妈生活在一起”。然而,庭审时,小丽却眼神闪躲、言语支吾,改口称要跟父亲生活。
“休庭!”马小梅敲下法槌,带着小丽去了未成年人工作室。几经问询,小丽终于流泪坦言,想和妈妈一起生活,但是爸爸不让选妈妈。
转身走回法庭,马小梅向马某严肃指出,以亲情相要挟违背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也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同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讲清法理后,法官以情理为桥,将小丽写着“我想和妈妈一起生活,但我仍爱爸爸”的小纸条交给了马某,马某看到孩子的心声后深深埋下了头,主动承认自己不该把压力转嫁给孩子。看到马某的转变后,法官以道理为引,反复引导双方跳出“非输即赢”的对抗思维,回归“孩子利益最大化”的核心问题,让双方换位思考,体会对方作为父母的心情,也体会孩子在矛盾中的无助与痛苦。
“我撤诉。”马某作出决定后,张某仍有些担心马某后续会阻挠自己接孩子回家。执行干警马东龙遂同张某、马某一同前往小丽所在学校,向学校及班主任说明了情况,彻底安了张某的心。就抚养权交接、探视权具体行使方式等达成详尽和解协议后,张某带着法院发放的《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挽着小丽离开了法院。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上温情而坚定的文字,让小丽在这场家庭变故中,感受到了温暖与关怀。
“家事案件,‘法结’与‘心结’交织,争夺利益、争夺孩子的背后,是当事人情感的纠葛和心里过不去的坎。因此家事纠纷本质是一件事,一件需要通过对话来解决问题的事,不能仅停留在法律层面的裁决,更要心系当事人情感需求,既要以法律为标尺明辨是非,又要怀揣同理心体察当事人的情感纠葛,更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清道理,‘三理’缺一不可,只有将事情彻底疏通了,才能避免空走程序。”不过,只是法官自己“说”,在马小梅看来并不够,“更多的时候,法官要把自己当作一个倾听者,这样,才能听到更多声音,找准问题‘症结’”。
●延伸服务,让纠纷更早被发现
如何听到更多声音?今年9月,马小梅向院里提出一个建议:在6所中学试点部署“法官信箱”,听听孩子们的想法。
“这个想法,其实起源于我审理的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马小梅起身翻出了那份判决书。
6月,小花因同班同学小明言语不善,起身追逐小明时,导致小明摔倒且一颗牙齿脱落。就医后,双方就医疗费用承担问题产生纠纷,小明父母将学校及小花、小花父母一并诉至法院。彼时,西吉县法院涉未纠纷刚移交至家事审判庭,马小梅受理了该案。摸清纠纷来龙去脉后,最终判决由未尽到管理责任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虽很快落幕,但却在马小梅心中扎了一根刺:得在纠纷发生前听见更多未成年人的声音。
“你看这封信中,小亮写到自己父母打算离婚,怕被抛弃又不知道该如何选择。”马小梅向记者展示着信件,也道出了后续的处理:第一时间联系学校及小亮,核实情况后,对小亮做了一对一心理疏导,又赴该校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普法宣传活动。
档案盒里,放着已经从各个学校收回的12封信,背后有西吉县法院的12次保护举措:向公安局移交校园周边安全问题线索、向遭受家暴的妇女发出人身保护令……“听见就得回应,如此才能让孩子想说、敢说。”马小梅计划着,如果试点效果好,就将信箱覆盖全县所有中小学,从孩子的“声音”中,去找到家事纠纷的“堵点”。
●以调为先,让“四心”融入解纷中
“家事纠纷的‘堵点’,大多源于家暴、沟通不畅、聚少离多等。”马小梅表示,“堵点”好找,调解促和、调查取证核实等工作却很难做。
随着家事纠纷的连年攀升,西吉县法院挑选了9名审判经验丰富、工作能力突出的法官,按照“1+1+1”模式,组建起以家事审判团队为中心,覆盖4个基层人民法庭的专业化家事审判队伍。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家事案件诉调中心,制定《家事诉讼程序操作规程》《家事调解操作规程》等,对尚未进行立案前来咨询的当事人,由聘请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坐诊”诉调中心,开展家事案件诉讼辅导和诉前调解,减少家庭纠纷借诉讼途径升级矛盾,使可调解的案件尽早调解。
“家事纠纷往往掺杂着复杂的情感,所以尤其需要坚守初心、将心比心、保持耐心、满怀爱心,搭建起与当事人沟通的桥梁,做当事人信得过、靠得住的‘家里人’,在家长里短中找寻挽救婚姻、弥合情感的突破口。”为此,西吉县法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妇联、共青团委工作人员中选聘20名家事调查员、44名家事调解员、3名心理辅导员,成立“家事纠纷多元调解委员会”,充实专业性审判辅助人员。
“王某、赵某,你们是否同意给予双方一个弥补机会?”11月14日的庭审现场,马小梅手边摆着一份现场勘验笔录、一份翔实的《家事案件调查报告》,上面均显示:王某后悔了,不愿离婚。
今年6月,王某在与妻子赵某争吵过程中,推搡导致赵某轻伤二级,最终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被判处拘役6个月,宣告缓刑6个月。随后,赵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11月,马小梅及家事调查员、吉强镇秀山社区党支部书记马晓芳,共同前往王某家调查其家产、债务、土地等情况。虽然王某多次当庭忏悔,但赵某态度坚决,坚持离婚。
最终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不是每一起案件都能调和。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探望案件,涉家暴且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离婚案件等特定案件,我们会在判决之后,建立定期‘回访’制度。”马小梅表示,这些特定案件,也会作为线索移送给妇联、民政、综治中心等单位。
●多元协力,让“事了”成为终点
记者注意到,在马小梅草拟的《联防联控线索移送函》中,写到“我院受理买某与林某离婚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存在买某情绪激动等风险,现将线索移送你单位……”
这样的《联防联控线索移送函》,西吉县法院至今已发出37份。与此同时,该院不断加强与妇联、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与民政、司法、妇联联合签发《关于建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的合作备忘录》,与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执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办法》,完善家事审判纠纷联动解决机制,形成“1+N”多元解纷模式。
“解决纠纷,如果靠法院单打独斗,调解力量有限。‘众人拾柴火焰高’,‘1+N’多元解纷模式让家事纠纷调解成功率大幅提升,社会治理效果明显提高。”马小梅说。
今年7月,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丈夫苏某情绪激动,表示自己不会离婚,绝对不会去法院应诉。
了解到苏某的“心病”后,马小梅当即联系当地综治中心,邀请二人来法院的调解室坐坐,一起给婚姻做一次“体检”。
法院茶座式调解室内,阳光透过纱帘,投下柔和光影。这里不同于人们印象中庄严的法庭,倒是一处能让心灵停靠的港湾。
面对不是沉默就是争执的二人,马小梅与综治中心调解员分头行动:马小梅引导李某断断续续地讲述两人从相识相恋到结婚生子的甜蜜过往,逐渐摸清了李某心底的真实想法——不是真想离婚,只是觉得苏某不在乎这个小家;调解员也摸清了苏某不愿离婚的缘由——每次发脾气后都会后悔,其实李某付出良多自己都看在眼里。
从抱臂对峙到掩面悔过,几方调解之下,李某主动撤诉,苏某承诺为了家庭会改变自己的沟通方式,这对感情濒临破裂的夫妻重新找回了修复感情的勇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