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艾乐乐 薜荣) “小番茄卖了,钱却没影了。”近日,中宁县新堡镇的村民们焦急地到中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警,称收购商全某失联,本该到手的小番茄货款“消失”。
原来,今年初,黄某和全某计划收购小番茄,经王某介绍与中宁县新堡镇联合社敲定场地租赁事宜,约定收购初期押三车货款,后续正常结算。协商完毕后,黄某返回河南,全某留驻负责现场收购。前期收购有序推进,全某累计向村民支付货款13万余元,村民持续稳定供货。不料后来全某突然失联,打电话、发信息均无回应,经统计,未结货款达69万余元,对以种植小番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村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迅速行动,全力推进案件侦办。通过梳理案件细节、走访村民与联合社,民警快速锁定嫌疑人全某,判定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为尽快帮村民追回损失,民警依托侦查手段,连夜开展跨省追捕,在海南省海口市成功抓获藏匿的全某,最终为村民挽回损失。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温馨提示:农户售卖农产品需留存收购合同、供货凭证等材料,明确付款时限与违约责任;优先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收购方,不要轻信口头承诺,避免大额货款拖欠;遇收购方失联、恶意拖欠货款等情况,及时固定证据报警求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