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才好,‘谢谢’两个字没法表达我的心情。”12月10日,当事人王某的一通电话,让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官心里沉甸甸的。
事情还要从一起交通事故说起。张某驾驶中型普通客车与一辆小型面包车发生碰撞,导致王某受伤,张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案件经法院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张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王某始终未获得赔偿。今年11月,灵武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开展民事执行监督过程中,注意到了王某的家庭经济状况,认为王某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案件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经调查,王某因该起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多处损伤,丧失劳动能力,家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其家中共六口人,2025年10月被纳入建档立卡监测户,目前家中5名成员享受低保政策。核实情况后,灵武市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王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并积极协调当地村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关注其生活状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司法救助工作不仅为困境中的当事人提供及时的经济援助,更传递着法律的温度与关怀,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家庭重燃生活的希望。”办案检察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