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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法院“执前扣划” 化解涉企买卖合同纠纷

本报讯 (通讯员 徐晶) 近日,惠农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执前扣划”方式,既满足了债权人案款先到位后解封账户的要求,也解决了债务人有意履行但账户被冻结履行不能的困境,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

某建筑公司因承建工程向某材料公司购买沥青、碎石等材料,因货款结算等发生争议,建筑公司拒绝付款,故材料公司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依申请裁定冻结建筑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56万元。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建筑公司不服上诉至中院,经二审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建筑公司向某材料公司支付50万元货款,如逾期支付需按照一审判决金额支付51万元货款的调解意见。

二审调解后,某建筑公司有主动履行支付货款的意愿,但因公司账户被诉讼保全冻结而无法支付,材料公司则因担心某建筑公司转移财产,坚决不同意先行解封。双方陷入“欲付不能、欲放不敢”的僵局,传统执行路径受阻。

收到甲建筑公司解封申请后,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审判法官积极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在材料公司不同意解封情况下,探索“执前扣划”新机制,并就扣划操作细节及法律依据进行充分研判,理顺执前扣划流程。

在确保程序正当且不存在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由审判法官作出解封裁定,执行部门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及解封裁定等材料,直接从被冻结的账户中扣划相应案款至法院案款专户,然后严格按照放款流程及规定完成案款发放的工作,同步解除了账户冻结措施。整个流程从扣划到放款、解封均在一日内完成,不但减少了申请执行程序,降低了诉讼成本,还保障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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