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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得有个还款态度”

本报记者 郑芳芳

“你看看,这是什么?”日前,在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集中执行行动的一个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付新成出示的一份证据,让“潜水”了5年的被执行人余某某再也说不出一句托词。

在丁某某与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余某某长期下落不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于5年前依法“终本”。5年来,执行干警始终将该案记挂在心,将其纳入“清积”工作重点台账,紧盯余某某的财产线索与行踪动向不放松。

近日,申请执行人丁某某突然打来电话,称其在永宁发现了余某某的行踪。付新成循着线索查明,余某某在永宁有固定工作,亦有稳定收入。集中执行行动中,付新成在工作地堵住了余某某。然而,余某某仍以“无履行能力”为由企图继续逃避执行。

付新成当即拿出余某某有稳定收入的证明,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性,包括将面临失信惩戒、罚款、拘留,甚至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一系列法律后果。

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与确凿的证据面前,余某某当场通过手机银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2.2万元案款,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这起沉寂5年的“骨头案”得以成功清结。

“确有困难可以拿出明确的还款日期及履行方式,无论如何得有个还款态度,逃避没用,也不可取。”这句话,付新成说给余某某,也说给另一名屡次爽约的被执行人杨某某。

申请执行人张某曾为被执行人杨某某提供劳务长达1年,却迟迟未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某虽多次承诺履行,但均以各种理由爽约,拒不配合。

集中执行行动中,杨某某仍以“上游工程款未结”等借口试图推诿责任,被执行干警带回法院临时羁押室。“你多次失信、规避执行,若再不履行将可能被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付新成的一番释法析理后,杨某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但表示自己确实难以一次性履行完毕。张某则明确表示不信任杨某某,必须当场见到钱。

最终在付新成的建议下,双方各退一步,杨某某联系亲属作为担保人,由担保人当场代为支付5000元,并就剩余款项与张某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据了解,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32人次,排查被执行人18人,办结案件8件,拘传7人,执行到位17.9万元。执行到位的款项中,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务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类案件的金额占比超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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