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台娟) 近日,盐池县人民法院高沙窝法庭妥善调处了一起涉及40余名当事人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经过多次调解督促,被告结清拖欠运费,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
该案源于原告方通过某运输平台接单为被告某煤业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后,被告仅支付部分运费,剩余运费未能按时支付,原告等人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涉及40余名原告均为各地司机,涉案人数多、协调难度大,原告情绪均比较激动。
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迅速梳理案情,明确争议焦点,在厘清事实基础上认为案件具备调解条件,遂以减轻群众诉累、实质化解纠纷为目标,积极引导双方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针对原告人数多、诉求统一,但个体情况略有差异,承办法官采取电话、微信沟通等方式,向原告释明法律规定、诉讼风险及调解的优势,耐心解答原告疑问,并积极引导各原告统一意见、推选代表,减轻案件调解难度。同时,多次与被告公司法人沟通,强调其合同义务及不按时交付运费的法律后果,督促其积极履行责任。在双方情绪缓和、意愿达成初步一致的基础上,凝聚调解共识,围绕运费金额、交付时间等拿出具体可行方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一次性付清下剩运费35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