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彩凤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自然人王彩凤。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彩凤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王彩凤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彩凤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附:公告清单
基准日: 2025年6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王彩凤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