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彩华) 12月30日,同心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定,授予同心县第二中学七年级学生李佳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万元奖励,表彰其在冰湖中勇救落水男童的英勇事迹。
12月6日15时许,一名4岁男童在同心县豫海湖冰面玩耍时不慎落水,途经此处的13岁女生李佳婷见状挺身而出,接过群众递来的塑料管后,匍匐靠近冰窟。施救过程中,冰面再次破裂,李佳婷不慎落水,但她始终紧抓救援绳子,最终被群众协力拉回安全区域。她的勇敢举动为消防部门后续专业救援赢得宝贵时间,男童最终被成功救起。
事发后,同心县公安局经调查核实,确认李佳婷与被救男童无亲属关系,不负有法定或特定义务,其行为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认定标准。下一步,同心县将按程序推荐李佳婷参评更高层次的见义勇为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