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璇) “姐,您放心投,每年有5万元固定分红,20万元本金3年后也一分不少还您。”面对某医疗美容公司经营者徐某“生意稳定、稳赚不赔”的承诺,庞女士禁不住高额回报的诱惑,将20万元转入该公司账户。12月26日,在贺兰县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就这起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纠纷,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某医疗美容公司每月支付1万元,直至23万余元本金及利息全部付清。
2年前,前往某医疗美容公司做面部整容的庞女士,在经营者徐某的热情介绍下,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投资协议,约定庞女士投资20万元,不参与公司经营,且无论公司盈亏,每年都可获得5万元固定收益,3年期满后全额返还本金。协议签订后,庞女士如约将20万元转入该公司账户。
今年9月,分红迟迟没有到账,耐心耗尽的庞女士找到徐某理论,一番交涉后,双方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欠付的10万元分红于11月底前分期付清。然而,承诺期届满,徐某再次食言。多次催要无果,庞女士诉至贺兰县法院,要求徐某返还20万元本金并支付10万元分红。
承办法官仔细审查双方提交的投资协议、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后,认为双方虽签订投资协议,但庞女士仅投资、不承担任何风险,双方形成的法律关系并不具备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等投资关系的基本特征,名为投资,实为借贷。
庞女士急于拿回钱,且徐某承认双方签订20万元投资协议的事实,但表示公司经营困难、无力一次性偿还,承办法官遂引导双方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细致剖析投资与借贷的认定标准、核心特征后,明确指出某医疗美容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及拒不履行面临的法律后果,并从兑现权益、降低诉讼成本的角度,向庞女士说明某医疗美容公司的经营状况,劝导双方互让、理性协商。最终双方放下芥蒂,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