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丽芳 身份证号:152921********0445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桃李春风北区80-1-101号
公告内容:我局在办理你在桃李春风北区80-1-101号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一案 [贺自然行(规)立字(2025)81号] 中。我局委托宁夏云盟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对贺兰县桃李春风北区80-1-101号违法建设面积进行了测量,测量面积为22.16平方米。因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测量结果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相关事项告知如下:参照民事诉讼鉴定异议期限规定,自接到本通知5日内,可以重新提出测量的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日视为送达。逾期未行使权利,视为对我局测量过程认可。
联系人:张晓亮、李钊 电 话:0951-8064336
地 址:贺兰县创业东路政务服务中心A座618办公室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