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近日,平罗公安查处2起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033箱。
2025年年底,牛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从某视频平台购入烟花爆竹后,存放在租住的房屋中。平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获悉线索后迅速行动,民警在牛某租住的房屋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248箱,涉案金额达1.8万元。牛某对其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2025年12月中旬,孙某联系马某驾车从外省购入大量烟花爆竹,准备在平罗县售卖。孙某、马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存储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在民房内存放烟花爆竹。平罗县公安局城关北街派出所获悉线索后,抓获孙某、马某,查扣烟花爆竹785箱,涉案金额达5.4万元。孙某、马某的行为均构成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行为,分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其经营、存储、运输等各环节均需取得专门许可。非法存储、买卖、运输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等重大事故,严重危害自身和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