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芳芳 通讯员 刘蕾) 1月13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何三霞翻开一份调解记录,向记者讲述了一起立案2日即达成调解协议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小赵2025年1月向小马订购了一批保健品,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小马支付了3.4万元货款。后小马因自身原因未与生产厂家达成合作,无法按照双方约定向小赵发货。此后长达1年,小马既未发货也未退款。2026年1月5日,小赵起诉要求小马退还货款及利息。
1月7日,案件被分流至何三霞手中。案件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按照常规流程,立案后需要排期、送达、开庭等,少说也得1个多月。于是,何三霞决定先联系双方当事人。
通过电话沟通,何三霞摸清了双方的难处:小马认账,但公司资金链断裂,拿不出钱一次性付清;小赵需要资金维持自己生意的运营,且对小马拖欠1年非常气愤,坚决不同意调解。
“小马既然认账,我们能不能今天下午就面对面谈谈解决方案?”何三霞向双方提议。沉默片刻,双方答应面对面谈谈。
调解室中,小马拿出一沓公司的财务报表,推到小赵面前,并保证如果退还不了货款就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看到小赵的表情略有松动,何三霞趁势说道:“小马有履行的意愿和能力,只是需要合理时间。”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马分2期退还3.4万元货款及利息2000余元,首期1.5万元在2026年1月30日前支付,余款2026年2月28日付清,如未按期履行,则继续支付利息。
“只要你能按时还款,我们可以继续合作。”调解结束后,小赵对小马说了一句让在场所有人都意外的话。随后,双方并肩走出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