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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法治工作站+司法所”破解涉农三角债

本报记者 刘炳宇

“原本以为这笔钱遥遥无期,没想到营商环境法治工作站这么快就介入处理,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1月13日,丁某某激动地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连声道谢。

前一日,灵武市营商环境法治工作站接到当事人关于追讨货款的诉求,随即启动“接单—派单”机制,由郝家桥司法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调解了这起涉企货款纠纷。

此前,因资金周转问题,灵武市某农牧有限公司拖欠中间商丁某某货款68万元,致使丁某某无法及时向供货方杨某等3人支付56万元青贮款。这笔欠款直接影响杨某等人次年土地流转费的交付,进而威胁到春耕计划。这一纠纷导致“三角债”僵局出现,各方情绪焦灼,生产经营面临中断风险。

接到调解申请后,灵武市营商环境法治工作站与郝家桥司法所组建联合调解组。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先是找到几方当事人“唠嗑”,倾听他们的诉求与难处,安抚当事人的焦虑情绪。针对企业负责人着重讲解拖欠货款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及对企业信誉的长期影响,对中间商则明晰其合法权益及维权途径。另一方面,引导各方跳出局部争议,从维护产业链稳定、保障春耕生产的大局出发,审视相互依存关系。调解人员深入阐释了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债务清偿的相关规定,更化身“商业顾问”,帮助各方算清“法律账”“经济账”“信誉账”,指出僵局持续将导致多方利益共损,唯有协力方能脱困共赢。

经过耐心、专业的沟通与磋商,最终消弭分歧,推动三方达成彼此认可、切实可行的阶梯式还款方案:农牧公司分四期支付所欠68万元货款,丁某某在收到每笔款项后优先清偿杨某等3人的56万元青贮款。该方案既考虑了债务方的实际偿付能力,也确保了上游农户的紧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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