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彩华) 1月19日,吴忠市出台购房补贴政策,对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给予一次性现金补贴。该政策自当日起实施,至3月31日截止,补贴总额700万元,发完即止。
根据规定,活动期间在吴忠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可享受每套1万元的现金补贴。补贴范围不包括商铺、车位、储藏间、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也不涵盖二手住房及拍卖房产。
申请补贴需在网签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将在公示结束后14天内,发放至购房人指定账户。若同一时段申请人数超过剩余资金额度,将按网签备案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
政策明确,如购房人享受补贴后撤销合同备案,须全额退回补贴,否则无法办理撤销手续。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购房人、违规企业及失职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据悉,该政策由吴忠市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多部门协同落实,旨在规范流程、加强监督,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此前执行的购房消费券方案同步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