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文静) 1月19日,西吉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求助,称其家中闯入一只类似“鹰”的猛禽,请求民警帮助处理。
民警迅速赶赴居民家中,发现一只羽翼丰满、眼神锐利的大鸟正立在房内。经民警仔细辨认,确认该猛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
为防止苍鹰受到惊吓或对群众造成二次伤害,民警进行现场处置。在对苍鹰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后,确认其体态良好,未发现明显外伤,符合放生条件。随后,民警选择了一处远离居民区、生态环境良好的开阔林地,将这只苍鹰放归自然。重获自由的苍鹰振翅高飞,很快便消失在天空之中。
1月17日,森林和草原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求助,称自家鸽舍中“闯进”一只猫头鹰。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辨认,这只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耳鸮,因冬季食物减少,前往村民家中猎捕食物。该长耳鸮无明显外伤,精神状态良好,具备野外放生条件,遂移交县林业和草原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