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嘉欣(身份证号:640102199807******):
你与我司银川市体育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岗位为教练主管。后你向我司提交离职申请,明确表示自愿与我司解除劳动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及你本人意愿,我司同意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你未配合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亦未办理工作交接、劳动关系备案解除等相关手续。
现特登报通知: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即2026年1月25日前),前往我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路与贺兰山西路交会处),与我司指定联系人窦瑞娟(联系电话:1870957****)办理工作交接、劳动关系备案解除等事宜。
若逾期未前来办理,双方劳动关系自登报之日起解除,我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后续事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银川市体育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