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农村商业银行全体股东:
根据《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召开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6年2月9日(星期一)15:30
会议地点:平罗农村商业银行(金融大厦)3楼大会议室
二、审议事项
1.关于苏义学不再担任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苏义学不再担任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3.关于推选王振担任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4.关于审议《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方案》的议案;5.关于审议《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深化改革完成期间经营成果处置方案》的议案。
三、参会人员
会议出席人员:截至2026年2月8日转让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本行董事。
会议列席人员:会议邀请本行高级管理人员、本行聘请的律师参会。
四、股东参会要求
(一)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本行的股东。
(二)股东参会确认书和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2月2日下午下班前送至金融大厦3楼董事会办公室(范本见附件1、2、3)。
联系人:孙涛 联系电话:0952-6011126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由股东本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具股权证、股东(代理人)参会确认书,并在参会时携带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具股权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代理人)参会确认书,并在参会时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置备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具股权证、股东(代理人)参会确认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股权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参会确认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各位股东如有其他需提交此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请提前将议案传真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提前半小时进行签到,请参会股东及代理人于2026年2月9日(星期一)15:00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会务联系人:徐莎 联系电话:0952-6011126,传真:0952-6012891
平罗农村商业银行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