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耿莉莉)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关键举措,紧扣“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专项活动,通过优化机制、拓展渠道、凝聚合力,持续推动司法救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传递法治温度。2025年,该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2.8万元。
该院坚持关口前移、主动作为,推动司法救助模式从“依申请办理”向“依职权主动发现”深化转变。一方面精准锚定救助对象,将农村地区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列为重点对象,确保救助资源精准投向最急需处。另一方面系统打造“四线联动”排查网络,通过回溯已办结案件、全程评估在办案件、深入基层主动摸排、智能数据筛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救助线索全域覆盖、动态发现,确保符合条件者“应救尽救”。2025年,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9件20人,其中救助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7人,救助未成年人6人,救助困难妇女4人。
为及时缓解当事人燃眉之急,该院着力优化内部流程,提升救助响应效率。畅通“绿色通道”,对急需医疗、面临失学等紧急情况的案件启动快速审批,压缩各环节时限。在办理大学生杨某某救助案中,3日内完成从受理到救助金发放的流程。同时,推行人性化服务。办理瘫痪在床的李某某司法救助案时,办案人员上门服务,让群众少跑腿。此外,强化内部协同联动,明确线索移送责任并纳入考核,推动形成控申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积极协作的一体化工作格局。2025年,案均救助金额较上年增加5600元,救助的及时性与实效性得到切实提升。
该院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体系有机衔接。牵头与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回访等制度,为困难当事人构建更稳固的救助网络。在提供资金救助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心理疏导与长远帮扶,实现“救助一人、帮扶一家”。落实定期回访制度,跟踪受助人的生活状况与资金使用情况,推动救助工作从“一次性纾困”向“持久性关怀”延伸,切实巩固救助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