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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检察“检事金管”助力高质效办案

去年以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检事金管”特色品牌,以“精耕业务明权责、精细管案全闭环、精准提质守底线、精益赋能强队伍”为核心,从“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审视”三维发力,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理念落地为实践。

事前预防筑防线,规范业务管理

金凤区检察院严格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权清单》《宁夏检察机关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等文件,优化权限配置440项。制定《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试行)》,明确检察官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文书签发等环节的核心权责,辅助人员在卷宗整理、案卡填报等方面的配合义务,入额院领导对重大案件的审批与指导职责,部门负责人对敏感复杂案件的审核把关要求,真正实现“办案有权必有责、管理监管有依据”。

修订《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题范围》《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委会质效评估的方案(试行)》,将“高质效办案标准、精细化管理要求”纳入检委会审议前置条件,以制度强化决策质量管控。制定《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做实“每案必检”。创新“周开单提示、月把脉分析、季施治整改”质效研判模式,以动态研判践行“检事金管”要求。每周由案管部门梳理办案数据“总览清单”直达业务部门,每月共同分析、会商,就法律监督短板弱项形成整改方案。2025年以来,纠正漏捕率增长200%,纠正漏诉率增长60%,纠正漏诉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增长14.28%。

事中管控严把关,优化案件管理

金凤区检察院采取“智能+人工”双把关模式,以科技赋能“精细管案”。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智能辅助功能,自动回填案卡项目,安排2名干警开展人工复核,杜绝案件带“病”流入办案流程。以“日核查、周核对、月督查、季通报”机制开展流程监督,确保案件办理不超时、流程推进不拖沓、期限管控不缺位。2025年以来,排查办案期限过长案件60件,均已“对账销号”。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对数据进行“全面体检”35次,整改案卡填报问题,数据准确率提升至99.96%。

针对“实体审结但流程未办结”案件,建立“常态化筛查+精准化提示+制度化通报”机制。每周由案管部门分类建立《流程闭环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时限,对超期未整改的,向业务部门制发《案管提示函》,并抄送分管检察长,强化整改约束力。2025年以来,累计梳理此类案件70件,制发《案管提示函》11份,打通“精细管案”最后一公里。

事后审视固底线,强化质量管理

实行重点案件“一案一评查报告、一案一整改建议”制度,评查前明确重点,评查中聚焦“证据采信合法性、事实认定准确性、法律适用正确性、释法说理规范性”,评查后形成《案件质量评查结果通知书》反馈整改并跟踪成效。2025年以来,院领导累计评查案件178件,提出整改建议120条,以领导带头评查推动“精准提质”落地。

构建“办案部门自查+案管部门评查”双轨机制,合力保障“精准提质”。有效落实最高检“每案必检”工作机制,业务部门对案件质量开展自查,做到案件归档前全部质检。案管部门按每季度不低于“30%常规评查+100%重点评查+专项评查”比例推进,常规评查覆盖“四大检察”所有业务类型。2025年以来,累计评查案件7333件,重点案件评查覆盖率达100%,以全维度评查实现“精准提质”目标。 针对上级通报、督察线索等案件,组织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2次、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2次,案件质量讲评会3次,选取3件案件开展“案例式教学”,实现“评查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以反向审视巩固“精准提质”成效。

金凤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事金管”特色品牌效应,以“精耕业务、精细管案、精准提质、精益赋能”的核心内涵为指引,让精细化管理从理念变为实践,破解基层检察管理难题,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本报通讯员 李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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