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海龙) 近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联合签署《关于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协同之力筑牢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屏障。
种业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推进种业振兴、维护种质安全的关键支撑。为全面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全链条、全方位保护,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此次联合出台的《意见》以保障种业安全和粮食安全为核心,明确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四项工作原则,实现对种子生产、收购、销售全流程监管,覆盖主要农作物、林木及蔬菜花卉等各类制种领域,坚决打击侵权假冒、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进一步细化明确四部门的职责分工,通过完善信息共享与线索移送、强化案件协同查办与行刑衔接、开展联合执法与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凝聚四方联动工作合力,实现种业保护无死角、无盲区。同时,要求各部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种业市场有秩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