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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检察与公安机关建立协作机制

本报讯 (通讯员 祁思欣) 近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聚焦经济犯罪、故意伤害、性侵三类高发易发案件,与自治区公安厅机场公安局、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分局、灵武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规程(试行)》《故意伤害案件办理规程(试行)》《性侵案件办理规程(试行)》。

3项规程进一步细化了办理相关案件的程序和证据收集,固定责任,从源头夯实案件办理基础;明确了检察机关应当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对上述三类案件侦查的全过程引导和监督,紧盯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关键环节,对因取证不全面、不客观、不及时等影响案件后续处理效果的,依法提出监督纠正意见。此前,灵武市检察院已与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互通、案件分析研判、案件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加强日常联系和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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