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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一“老赖”费尽心机逃避执行获刑

本报讯 (通讯员 马嘉琪) 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提起公诉,让被告的侥幸心理彻底落空。

被告人周某某(化名)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法院判决偿还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周某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本应积极配合执行、主动清偿债务,周某某却动起了“歪心思”。2023年至2024年期间,其为躲避法院执行,刻意使用儿子小斌(化名)的银行卡收取了80万元工程款,收到钱款后既不向法院报备,也不偿还涉案债务,反而将这笔钱用于偿还其他个人债务。其间,周某某还因违反限制消费令被法院罚款,但依旧不思悔改,隐匿收入、对抗执行。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刻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严重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妨害正常司法秩序与社会诚信体系。

案件移送大武口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紧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全面梳理证据材料、甄别事实。在债务性质上,明确了周某某优先偿还的为普通债务,而非法定优先清偿债务;在履行能力上,通过核实收款时间及资金流向等,确认其具备部分履行能力;在主观恶意上,结合其借用他人银行卡收款、违反限消令、参与赌博等行为,综合认定其具有明显逃避执行的故意,精准界定罪与非罪,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无误。

该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聚焦证据短板,精准制发补充侦查提纲,完善证据链条,同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耐心释法说理,周某某最终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主动履行部分欠款。取得债权人谅解后,检察官依据案件事实、情节,依法提出宽缓量刑建议。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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