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芳芳
“白法官,我想……申请复读,可以吗?”
4月3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白桦法官终于接到了那个等了好几天的电话。
打电话的是小张——一个正在缓刑考验期内的少年。
时间倒回至去年7月。高考放榜,小张被一本大学录取,录取通知书已在路上,全家人还没来得及庆祝,他却因一念之差实施了犯罪。
公诉机关向西夏区法院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为三年实刑。
庭审那天,小张如实供述了全部罪行:“我知道我做错了,我应该付出代价。”
白桦心里“咯噔”一下——真要关上三年,在里面他怎么办?出来后又该如何?卷宗里有一份证据让她格外在意:公安机关调取的小张手机搜索记录显示,案发后他曾多次搜索“服刑以后怎么融入社会”“服刑后能否继续上学”。
庭审结束后,白桦没有急着下判。她联系了小张高考前所在的学校,校方出具的证明上写着:小张在校期间表现优异,与同学相处融洽,无任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白桦又联系了被害人父母。对方在电话里表示,这确实是一次偶发犯罪,暴力程度不明显,小张悔罪态度很好。更让白桦意外的是,被害人父母主动出具了书面意见,同意对小张适用缓刑。
对被告人适用缓刑,需综合考量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日常表现、再犯危险及帮教条件。白桦遍翻法条,认为本案确有缓刑适用空间。
她随即委托小张居住地的司法局进行社会调查评估。结果很快返回:具备帮教条件,适宜社区矫正。
所有材料摆在桌上,白桦一份份翻、一页页看,心里渐渐有了答案。
“一个刚满18岁的孩子,成绩优异,日常与人为善。案发后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刑事专业法官会议上,白桦声音不高,却很坚定,“如果判实刑,三年后他出来,学业中断、与社会脱节,这辈子可能就真的毁了。对犯罪行为的处理不光是惩罚,更重要的目的是教育、感化、挽救。”
她的决定得到了一致支持。
小张被宣告缓刑4年。判决书中,为了让缓刑“落地”,白桦写了5000余字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划下红线:若再次犯罪或违反监管规定,将撤销缓刑,依法适用实刑。
判决后,公诉机关未提起抗诉。
今年3月底,白桦去小张家回访,此时小张刚从司法局参加完社区矫正活动回来。白桦注意到,他的电脑屏幕上是一节编程网课。聊了几句近况,小张突然低声说:“白法官,我的录取通知书就压在电脑下。我没敢拆,但每天都用它提醒自己——我原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
白桦心里五味杂陈。临走前,她写了几句寄语,放在小张那封没拆封的通知书上方:“人生这本书,你只是不小心折皱了几页。把它抚平,往后章节,由你执笔。”
4月3日,白桦终于等来了小张的电话。她早已查阅过相关法规:“按照社区矫正条例,你有就学、就业的权利。可以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电话那头沉默片刻,随即传来压抑的哭声:“我一定会抓住这次悔过机会!谢谢您,告诉我人生还能‘抚平’。”
挂掉电话,白桦在窗前站了很久。
她期待,那封压在电脑下的录取通知书,有一天能被新的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