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琳 通讯员 李婷
“感谢彭阳县法院帮我们公司追回了拖欠款,解开了数10名农民工的薪资愁绪,谢谢法官13天的跨省奔波。”4月7日,某劳务公司负责人再次到彭阳县人民法院表达感谢,并告诉法官,169万元都发放了。
3月14日,彭阳县法院立案执行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某劳务公司项目完工验收后,发包方建设公司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劳务公司资金链断裂、农民工工资无着落,劳务公司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干警第一时间对该建设公司账户进行查控冻结。但账户余额寥寥无几,远不足以覆盖169万元的执行标的。
屋漏偏逢连夜雨,难题接踵而至。经核查,该建设公司为挂靠经营模式,资产权属复杂、资金流向隐蔽,存在逃避执行的重大风险。加之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信访。彭阳县法院当即把该案列为重点民生执行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核查、优先执行、优先办结。
3月18日,执行干警前往该建设公司位于银川市的住所地实地调查。眼前的景象让他们心头一沉,办公室里空空荡荡,只有零星几名员工留守。经过耐心沟通,执行干警摸清了症结,该公司之所以无法支付工程款,根本原因在于其上游公司未结算工程款,而该建设公司大量自有资金已垫付到其他项目,眼下确实无法履行。
执行干警当即要求联系公司负责人张某,却被告知张某在外出差,行踪不定、归期未知。“既然这边找不到突破口,那就另辟蹊径。” 执行干警立即联动劳务公司负责人,发动工人多方打听联络。
3月20日晚,功夫不负有心人,关键线索传来:张某在甘肃省兰州市出现!
3月21日清晨,执行干警赶往兰州,根据线索逐地排查走访,最终在七里河区找到张某。面对执行干警,张某称上游公司还未结算工程款,需要再等等。
“等?我们可以等,但工人们等不起!”执行干警寸步不让,明确告知张某,拒不履行将面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可张某依旧百般推诿,见言语劝诫无效,执行干警果断亮出拘传票,将张某带离。
“今天主动配合,既解决工人难题,也能保全企业信誉;如果执意抗拒,损失远不止169万元。”返程的路上,执行干警耐心劝导。最终,在即将抵达终点时,张某卸下侥幸心理,同意配合执行。
3月27日,建设公司将工程款本金、一般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三项费用共计169万余元全额转入彭阳县法院指定账户。从立案到案款到账,仅用13天。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劳务公司负责人核对收款信息,并再三叮嘱:“务必立刻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工人手中,绝不允许截留、拖欠。”
电话那头,劳务公司负责人连连道谢:“谢谢法官,我一定及时把工资发到大家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