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世伟) 近日,中卫市公安局交管局公布了一起高速公路斗气别车获刑的典型案例。被告人薛某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25年10月15日,薛某驾车陪同宋某某驾车拖拽抵押车返回途中,行至京藏高速甘肃至中卫方向路段时,被害人张某某发现拖拽的抵押车,在跟车查看拖拽车辆信息时,遭到薛某驾车阻拦。其间,薛某驾车采取多次别车、变道等方式,试图阻拦张某某超车,后引发双方车辆追尾相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中卫市公安局交管局高速公路六大队在做好现场处置的同时,立即开展调查工作。中卫市公安局交管局法制和宣传大队从实从快对案件进行研究定性、跟进指导取证、会商检察机关,确保案件依法依规办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在高速上驾车长距离采取多次别车、变道等方式,试图阻拦张某某超车,致双方车辆追尾相撞。虽事出有因,但结合其采取的危险驾驶的方式、时间、距离、所在路段、案发路段车流,造成的损害结果等,可见被告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