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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法院高效执结346万元欠款纠纷

本报讯 (通讯员 余亮) “太感谢你们了,346万余元全部到账了!从申请执行到款清案结,不到一个月。”近日,宁夏某建设公司负责人拿到执行款时,向平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连连道谢。这起高效执结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仅为申请企业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更通过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写下了注脚。

2021年,宁夏某建设公司中标了宁夏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某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因对方拖欠工程款,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平罗县法院执行法官迅速梳理卷宗,制定执行方案,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就在此时,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解释称欠款系因总包单位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所致,自身企业正面临新的招标业务,同时背负着人工工资、社保、税款等刚性支出,希望法院暂不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给予一定履行宽限期。

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秉持“活封”“活扣”理念,积极搭建沟通桥梁,通过线上查控与线下调查,精准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同时,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倾听诉求。对申请执行人,细致释法明理,分析强硬执行可能对双方合作造成的破坏,以及对被执行人企业生存带来的风险;对被执行人,则反复强调履约义务,督促其制定还款计划。

经过多轮协商,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给予被执行人履行期限,并减免部分利息。被执行人也在宽限期内,一次性筹措346万余元执行案款,足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案件实现“案结事了”,最大程度降低了对企业经营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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