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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检察三举措提升案件信息公开质效

本报通讯员 买晓东

2026年,平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创新推行“一抓二促三建”工作举措,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优化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该院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根本支撑,着力夯实工作根基、筑牢监管防线。严格对标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案件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及各部门职责,将“应公开尽公开”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监督、可落地的具体标准。定期组织专题培训,重点解读公开边界、保密要求和风险防控要点,确保每一名办案人员熟知规范、严守底线,精准把握公开尺度;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全流程工作台账,对每一份公开文书的拟制、审核、复核、发布等环节实行全程留痕管理,确保可追溯、可反查。常态化组织开展已公开法律文书专项清查,聚焦文书格式不规范、敏感信息未屏蔽、公开范围不当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目前,已完成1件存在问题的公开法律文书整改工作;严格执行案件信息公开“五级审批机制”,规范拟制、审批、审核、复核、发布各环节流程,确保公开工作有序规范。依托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双重监督模式,每月对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将公开工作成效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进一步树牢“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倒逼规范”的工作理念,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常态长效开展。

坚持系统观念,打破部门壁垒,推动内部协作深度融合,凝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合力。立足工作实际,深入排查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短板弱项,通过座谈研讨、案例剖析等方式,主动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办案全流程,实现办案与公开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针对办案部门文书公开技术处理不熟练、重大案件信息发布流程不熟悉等问题,建立业务部门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总结分析会,汇总梳理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精准指导。针对敏感案件公开、未成年人案件信息保护等重点难点工作,建立跨部门协同协商机制,严格把控公开尺度,确保公开工作合法合规、规范有序;优化重大案件信息公开与办案流程的衔接机制,将公开节点与案件办理流程进行一对一精准监管,严格落实“办结即审核、审核即公开”要求,有效杜绝公开滞后问题。案件管理部门主动靠前服务,对需要发布重大案件信息的在办案件进行全程跟进指导,精准对接办案部门需求,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巧用“互联网+检察”模式,搭建多元化检群交流平台,拓宽公开渠道、升级服务功能,切实回应群众司法期待。整合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线上平台资源,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公开矩阵,主动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推送案件节点信息,及时发布职务犯罪、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及专项工作进展等重要信息,依法公开相关法律文书,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案件动态;在案件管理大厅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查询窗口,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接待群众查询、解答疑问,为当事人及律师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下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检务公开相关要求,在12309检察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全面、规范、精准,切实满足群众多样化查询需求,以优质服务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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