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世广:
根据海原县宏达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向军于2026年4月13日提出的针对海原县公证处于2026年2月28日受理并于2026年3月3日出具的(2026)海证字第49号《公证书》复查的申请:经复查,(2026)海证字第49号《公证书》申请人主体资格不适,缺少公司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书证词表述有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及《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撤销(2026)海证字第49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自始无效。相关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或知道本决定书六十日内,向宁夏公证协会提出复查争议投诉。
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公证处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