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冶淑贞) 近日,石嘴山市金融调解共享法庭运用联动解纷优势,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6年12月,原告某银行与被告王某某、梁某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900余万元,年利率7.125%,借款期限36个月,王某某、梁某某以其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杨某某、芦某某等8名被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某银行依约放款。王某某、梁某某仅归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截至2025年8月31日,尚欠本金2500余万元、利息2200余万元,某银行多次催要未果,遂提起诉讼。
案件诉讼时效即将届满,某银行要求立即立案,涉案金额巨大、涉及抵押财产较多且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案情较为复杂。
面对该案,共享法庭采取了调解三步法:首先,调解贯穿始终。先行调解是金融调解共享法庭中每一个案件都必经的程序,主审法官将案件交由调解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先行调解工作。在先行调解过程中,逐步引导当事人减少分歧,为后续的工作打下基础。其次发挥律师作用。当事人人数众多的纠纷最突出的难题就是沟通成本高、意见难统一,这也是金融纠纷调解中普遍存在的“卡脖子”问题,调解员建议多名被告共同聘请律师,将多头对接转为单点沟通,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最后,法官和调解员共同上阵,“面对面”调解抓住各方核心诉求,“背对背”调解把握各方让利限度,最终在各方互惠让利基础上达成一致,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