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欣雨) 近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民间借贷案件法律监督专题接续培训。本次培训由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归来的干警饶建慧主讲,全院干警参训,充分推动了培训成果共享,落实“一人参训、全员受益”的常态化学习机制。
培训中,主讲人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审查——以民间借贷类案件为视角”为题,系统分享了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最新教学成果与实务经验。课程以民间借贷案件为切入点,围绕借贷主体的适格性认定、资金交付的实质性审查、法律关系性质的精准判断以及证据材料的闭环审查等方面展开详细讲解。针对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重点剖析了“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职业放贷”“借款用于违法用途”等导致借贷合同无效的六种法定情形。通过引入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揭示了虚假诉讼的隐蔽表现形式与发生机理,为参训干警提供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甄别“组合拳”。
针对刑民交叉复杂问题,课程详细阐释了“刑事吸收民事”“先刑后民”“刑民并行”三种处理模式的适用条件与法律逻辑。强调办案中要准确把握事实的同一性与牵连性,既要防止以刑代民,又要避免机械执法,确保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刑民交叉案件时,能够依法精准监督,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参训干警表示,此次接续培训进一步厘清了民间借贷类案件监督审查的思路与方法,将把学到的新理念、新方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