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兰翠翠 禹泽昭) 近日,泾源县人民法院联合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在西吉县人民法院将台堡法庭公开开庭巡回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被告人妥某某非法猎捕、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雀鹰、苍鹰3只,价值共计7.5万元,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的行为不仅危害野生动物的生存,更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泾源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妥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庭审中,法官结合全案证据,查明了被告人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完整事实。面对确凿的证据,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中深刻忏悔:“我真的很后悔,原以为只是在网上花点小钱买只鹰养着玩,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法槌落下,但法官的职责并未止步于裁判。庭审中,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你必须清楚,苍鹰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生态链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借助网络平台联络、交易保护动物,不存在任何侥幸空间。”
法官的话既是说给被告人听,也是说给在场所有人听。审判长结合庭后法治教育内容进一步指出:“你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与生态环境,也漠视了法律底线,根源在于缺乏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的敬畏。希望你能认真接受改造,今后主动学法懂法,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公民。”被告人深受触动,表示一定引以为戒,增强法律意识,以实际行动弥补过错。
庭审结束后,另一场“普法接力”随即展开。泾源县法院法官与泾源县检察院、西吉县法院将台堡法庭干警一同走进将台堡镇集贸市场,将生态保护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和沿街商铺分发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哪些不能做”“应该怎么做”。一位赶集群众感慨道:“以前真不知道买只鹰还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今天听了法官的讲解才明白,保护老鹰就是保护咱们自己的家园。”现场咨询不断,干警们耐心解答,鼓励大家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举报,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