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琳 通讯员 伏咪娜) 5月15日,记者从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近3年共办理洗钱犯罪案件4件11人,起诉3件10人,涉案金额3100余万元,已全部追回。
“办理上游犯罪时,必须同步查清赃款去向。”这是原州区检察院定下的铁规矩。该院成立反洗钱专项工作办公室,建立对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七类上游犯罪的同步审查制度。这意味着,每办一起案件,检察官不光要看“罪是谁犯的”,还要追问“钱去哪了”。为此,他们对2018年以来办结的100余件刑事案件逐一排查,不放过任何一条可能的洗钱线索。同时,落实“一案双查”,提前介入侦查取证,确保线索不遗漏、不积压。
近3年,公安机关以洗钱罪移送该院审查起诉16件。经审查,其中6件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2件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
反洗钱不是检察院一家的事。原州区检察院与人民银行固原中心支行反洗钱科、外汇管理科签署《三方协作备忘录》,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同时,组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同堂培训,统一办案尺度。更值得一提的是,该院还邀请人民银行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会商。“专业的人讲专业的事,我们在定性、取证上少走了很多弯路。”
“打击洗钱犯罪,最终是为了维护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原州区检察院检察长张万顺表示,该院将继续深挖洗钱犯罪线索,严打上下游关联犯罪,优化法律监督模式,让反洗钱工作从“个案审查”走向“系统治理”,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