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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检察司法救助温暖受伤少女

开栏语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近年来,宁夏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工作。为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普法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实效,本报今日起开设“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普法宣传栏目,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5月11日,收到司法救助金的张某致电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

今年4月,永宁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系统多维度数据碰撞、精准筛查比对,发现了一条救助线索: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小花(化名)遭受侵害,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为确保司法救助政策落地见效,检察官随即拨通小花母亲张某的电话,向其讲解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政策细节,并详细了解小花家庭经济收入、生活困难状况及现有社会帮扶政策享受情况。在检察官的全程指导下,张某备齐了申请材料,永宁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及时启动快速救助“绿色通道”,依法受理了小花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检察官经核查了解到,小花因遭受犯罪侵害,身心受到双重重创,不仅长期情绪低落、沉默寡言,还出现严重的心理应激障碍,对校园生活和正常社交充满抵触,被迫休学一个月。虽经父母反复开导劝慰后得以返校复学,但心理防线依然脆弱,拒绝在校住宿。小花家地处偏远,无公共交通覆盖,出行不便,为保障小花按时上学、安心读书,其父亲只能每日借车往返接送,无法外出务工。小花母亲患有疾病,暂时无法务工。小花家需要供养包括小花在内的4名未成年学生,一家人仅靠其中2个孩子每月领取的低保金维持生计。

针对核查发现的特殊困难情况,永宁县检察院启动综合评估机制,围绕未成年人受害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实际生活难题等关键维度精准研判,向小花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余元,为困境中的小花及其一家送去了温暖。

据了解,办理该案时,永宁县检察院积极推行“司法救助+心理疏导+长效关爱”多元帮扶模式。检察官多次对小花及其父母开展谈话安抚。司法救助金发放后,检察官持续开展温情回访,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干预,循序渐进帮助小花消除心理阴影、修复身心创伤。同时,主动对接属地村委会,精准掌握其生活保障、就学扶持等实际需求,助力小花平稳回归校园、融入正常的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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