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琳) “真没想到,不用打官司,拖了两年多的货款这么快就有了着落,感谢法官的帮助。”近日,当事人李某握着隆德县人民法院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李某与某文旅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酒店用品供应合同。按照约定,李某按时为该公司供应毛巾、一次性牙刷等日常用品,货款一年一结。可到了2023年底,该文旅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此后两年,李某多次催要,对方始终推脱不付。
“公司账上没钱了”“再等等”……一次次失望后,李某决定向隆德县法院提起诉讼,同时递交了一份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冻结该文旅公司银行账户。
“不能让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情况发生。”隆德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迅速核查案情。在征得李某同意后,案件被转入先行调解程序,保全审查与调解工作同步推进。
工作人员一边指导李某补齐财产保全材料、精简审批流程,一边依法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很快,执行部门完成了对涉案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账户被冻结后,文旅公司负责人坐不住了。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第一时间联系上对方,既讲法理——合同履行、违约担责的法律规定讲得明明白白;也讲后果——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消极应对的现实风险一一列清。更重要的是,法官没有只是“施压”,而是主动搭建沟通平台,引导双方坐下来、谈起来。
“我确实欠了钱,但眼下经营真的很难。”调解中,该文旅公司负责人坦言。“我也理解你的难处,可我的货款也不能一直拖下去。”李某的话里,既有坚持,也透着松动。
法官抓住这个“松动”,一边兼顾李某的合法债权,一边体察文旅公司的经营实际,情理法并用,反复沟通、耐心疏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自愿解除原供应合同,文旅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某2023年至2025年的全部货款。
调解协议签订后,法院依法制作了民事调解书。李某拿到生效文书后,当场申请解除账户冻结。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一场持续两年的纠纷在诉前彻底化解。
“既要守好群众的‘钱袋子’,也要尽量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承办法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