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琳 通讯员 李炫征
5月18日,泾源县人民法院六盘山法庭法官再次回访时,施工人李某某的口气终于缓和下来。就在一个多月前,他还气得拍桌子:“再不付款就上访!”
2024年,李某某承接了某乡9个行政村的土坯房集中拆除工程。活干完了,验收也合格了,但27万余元工程款迟迟拿不到手。9个村,有的说财政紧张,有的说流程没走完,一拖再拖。
今年3月底,李某某忍无可忍,一纸诉状把9个村委会全告了。
六盘山法庭法官收案后,第一反应不是急着立案开庭,而是意识到:这不只是27万元钱的事,还关系到基层政府信用、民生工程,更关系到一群农民工的辛苦钱。
“不能简单判。”法庭决定启动诉调对接窗口,把乡司法所、村“两委”、人民调解员全请进来,一起想办法。
庭长带着法官,一个一个村找负责人谈。不讲大道理,就讲法律后果:这笔钱拖下去,村委会要上失信名单,以后项目投标、贷款都受影响;施工人拿不到钱,农民工天天堵门,谁都不好过。
慢慢地,村干部们从“被动应诉”转向了“主动解纷”。
法庭又借助“法官进网格”机制,和乡领导一起逐村核实欠款数额、资金缺口等。对实在拿不出钱的村,协调先付一部分,剩下的分期履行;对有钱却推诿的村,明确告知:一旦申请执行,不仅要付钱,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和信用损失。
为了让李某某少跑腿,法庭还想了个“巧法子”——选一个欠款最典型的村,先做“示范调解”,请其他8个村的负责人现场观摩。调解方案一出来,大家都觉得公平合理,纷纷点头同意。不到半个月,9起案件全部达成调解协议。
案子结了,法官没走。他们向乡政府发出司法建议:村级工程招投标、验收、付款流程要规范起来,不能再“先干后欠、一欠了之”。
27万元,平均每起案件调处只用了12天,诉讼费省了一半。
李某某说:“我本来以为打官司要耗一年半载,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而法官们想得更远:修复了信任,才能让乡村振兴的项目一路顺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