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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法院法官进村化解田间小路争议

本报通讯员 穆鹰

“这条路,村里人走了几十年,他凭什么不让走?”近日,在固原市原州区河川乡某村,古某甲和古某乙为了一条田间小路,闹得差点动手。办这起案子的,是原州区人民法院开城法庭的法官。

原来,古某甲和古某乙是邻居,共用一条小路下地。路原本又窄又烂,古某乙自己掏了1000元修好了。修好后,他心里不平衡:“我花的钱,凭什么让他白走?”于是,拦路不让古某甲过。古某甲不服:“这是村里的公共通道,他凭啥不让走?”两人为这事吵翻了。

5月14日,开城法庭法官接到消息后,联合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进了村。法官先到田边看路,又跟两人拉家常。听他们把委屈说完,法官对古某乙说:“你花钱修路,是方便大家的好事。但路是集体的,堵路伤和气,好事不就变味了吗?”对古某甲说:“人家确实出了力花了钱,你分担一点,不过分吧?”一番话,两人都听进去了。

最后各退一步:古某甲当场拿出500元,分担修路费用;古某乙不再拦路,大家正常通行。签完协议,两人心里的疙瘩解开了。

有村民说:“还以为法官只管大案子,没想到这点小事也管。”法官回应:“老百姓的事,没有小事。”

在原州区法院,这样的“鸡毛蒜皮”事法官经常办。邻里纠纷、地界争议、家长里短……案子不大,但每一件都连着老百姓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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