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千万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21年来,久久为功、扎实推进,为加快城乡融合和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了先行样本,也为世界提供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中国样本。其经验不仅蕴含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理、学理和哲理,而且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生动践行人民至上的世界观方法论
“千万工程”以生态起步,但不止于生态,是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和共富工程,更是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性、枢纽性工程。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引领起步,到“千村精品、万村美丽”深化提升,再到“千村未来、万村共富”迭代升级,“千万工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世界观方法论、以民为本的发展观政绩观,把增进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检验成效的根本标准。
一方面,“千万工程”创新了城乡协调发展、共同富裕的新模式。依托产业融合,发展生态工业、电子商务、健康养生、乡愁产业等新产业和新业态。不断升级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行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现500人以上行政村农村文化礼堂全覆盖,生动呈现乡村人文善治局面。另一方面,“千万工程”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载体。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创建,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占比九成以上。温岭民主恳谈、桐乡三治融合、武义村务监督委员会、象山村民说事等地方实践已经上升为国家制度设计。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新征程上,我们要充分借鉴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突出群众需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持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自觉运用系统观念与系统方法
系统观念与系统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内容。21年来,浙江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数字乡村”建设,一体实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经营、服务,并且把城市和农村作为整体通盘考量,走出了一条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路。“千万工程”的成功实践表明,必须统筹把握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全局和局部、长期和短期的关系,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以点带线、连线成片,进行全域建设和提升管理,实现农业生产、生活生态、乡村建设的良性循环。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因此,要把农村和城市作为一个有机体统筹协调、系统考虑,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培育发展县域经济,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科技、资金进乡村,青年、乡贤回农村,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有序流动。
遵循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按规律办事”。在现代化进程中,城的比重上升,乡的比重下降,这是客观规律,但同时“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千万工程”正是基于城市繁荣、农村落后的现实,摒弃“乡村是城市附庸”“重城轻乡”的错误认识,注重运用好各种规律。
一是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在强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价值的基础上,挖掘其文化、社会、治理等多元价值,拓展文化传承、生态涵养、休闲体验等功能。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推动特色种养殖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全域旅游等三次产业协同发力,实现“美丽资源”向“美丽经济”有效转化。二是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不照搬城市建设模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辩证地对待“旧”与“新”,深度挖掘村落历史文化内涵,丰富村落文化底蕴。注重保护传统村落,保留乡村风貌,使群众不仅身有所栖,更能心有所依、情有所寄,形成独特文化魅力。三是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做到先规划后建设,尊重村庄发展演变规律,既不盲目搞建设,也不强行撤并村庄,优化镇村、产业、公共服务等空间内布局,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
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
“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 浙江在实施“千万工程”的过程中,区分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城郊村庄和纯农业村庄,结合地方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农民接受程度等,标准有高有低、务实渐进推进。立足山区、平原、丘陵、沿海、岛屿等不同地形地貌,各村分类确定建设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
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既要深刻认识过去浙江发展所处的特殊阶段、所走的特殊道路和不同阶段面临的特殊问题,也要注重把握当下“浙江特殊”与“各省实际”的关系。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实调查研究,走好群众路线。正视不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阶段性特殊性,充分考虑村与村在地理区位、历史渊源、资源禀赋、发展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准确把握乡村的多样性,确保乡村建设始终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注重村庄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和发展并重。坚决克服短期行为,不搞形式主义、大拆大建、千村一面,不超越发展阶段,不吊高群众胃口,构建城乡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现代化图景。(执笔人:赵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