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民王先生:我结婚不到半年,但妻子在刚结完婚后就前往外地工作,一直没回来,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能要求对方退彩礼吗?
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媛媛:彩礼是指给付方为达到与接受方结婚的目的而给付接受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贵重物品。对于给付一方的当事人来说,婚姻不能成立时,给付彩礼的目的就不存在了,在这种情形下,彩礼应当予以返还或者部分返还。
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所以,王先生可以要求退彩礼。
除此之外,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还指出这样两种退还彩礼的情形,一是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但共同生活时间短而且彩礼过高,二是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在这两种情况下,法院可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子女、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彩礼及返还比例。
(跑腿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