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在基层事务中,无论是土地纠纷、邻里矛盾还是社区建设等,都需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要用法律标尺衡量是非对错,以法治方式处理复杂问题,让基层治理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因此,如何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已成为当前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议题。
完善基层法律法规体系。基层治理要实现法治化,就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作支撑,让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其一,完善基层治理立法是当务之急。《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基于此,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制定《社区治理条例》《村级组织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细化基层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其二,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行政执法水平直接影响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各地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到2025年底实现“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这一目标。对此,各地要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不同情形下的处罚幅度与标准。地方政府也应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标准并加强备案审查,要针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不同执法类型,制定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格式。其三,各地需加快促进法律法规的协调衔接。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无论是村规民约,还是社区公约,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自治规范都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同时,相关部门要及时开展法律法规的清理修订工作,即该立的立、该改的改、该废的废、该解释的解释。如针对数字经济、基层智慧治理等新兴领域,各地需及时出台配套法规;对那些与现实脱节的旧条款要积极进行修订,让法律体系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生命力。
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各地需探索更贴合当地群众需求的宣传模式,进而全方位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观念。其一,要让普法工作真正深入人心,创新宣传形式至关重要。以往不少地区采用发传单、办讲座等传统方式,难以吸引群众注意,新时代背景下,宣传方式亟须跟上数字时代的步伐。具体而言,各地可利用网络平台搭建线上普法阵地,即通过“一根网线、一块屏幕、一个平台”让法律知识通过屏幕走进千家万户。如玉林市打造的“矛调在线”平台,群众在线提交纠纷诉求时,系统将自动推送相关法律条文与案例解读;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通过平台实时讲解法律依据;结案后还会发送普法小贴士,“解决一个问题、普及一类法律”的模式让普法变得实用又贴心。其二,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是实现精准普法的必然要求。不同人群对法律的需求不一样,接受知识的方式也有差别,差异化宣传才能让普法工作事半功倍。对于基层干部而言,法治素养与依法办事能力是必须具备的“硬指标”。各地应把这些内容纳入考核,并列出要掌握的法律清单,让大家清楚知道该学什么、该用什么。针对青少年法治教育,需作出明确规划,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课上好、上扎实。为提升教学质量,要对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轮训,让专业的人讲专业的课。农村地区的普法工作也得接地气,普法人员要勇于跑到田间地头,为农民普及土地流转、农资买卖等法律知识,让法律知识“沾泥土、带露珠”。其三,法治宣传教育不是“一阵风”,长效机制是避免“运动式”普法的重要举措。法治素养的提升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在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中明确将持续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作为重点举措,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宪法学习,引导学生利用晨读、班会、队会及课外活动等开展宪法学习,让其每天都能接触到法律知识,把“学宪法”变成日常习惯。各地应将法治宣传纳入社会治理的整体规划,从社区管理到矛盾调解,从志愿服务到居民自治均融入法治元素,力求让法治教育成为社会治理的常态,由此真正实现普法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
提升基层执法和司法能力。基层执法与司法直接关系着法治权威及公信力。各地应通过规范化建设、科技赋能及监督机制完善等途径全面提升基层执法司法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其一,要积极规范基层执法,提升公信力。执法部门应大力整治执法乱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等问题,要求各地列出问题清单并开展专项整改。例如,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下发《关于做好文明规范与当事人沟通“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对执行过程中干警的工作态度、沟通方式等进行细致要求,并就文明用语作了硬性规定。同时,该地通过组织学习培训、案例研讨及定期检查案款管理等措施逐步形成了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值得各地学习借鉴。此外,各地还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重要决策全程录像存档并实时公开执法信息,让执法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其二,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啃下“硬骨头”。诸多工作涉及部门广、职责不清,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各地可召开专题协调会,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优化执法检查方式,加大部门联动力度,以此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基层部门执法能力。如福建漳州市早期探索的“110”部门联动治理模式,直至近年来升级迭代的赖水顺劳模工作室、模范法官黄志丽、陈少华工作法等,均是基层综合治理可借鉴、可复制的样本。除此以外,各地还需在执法监督上做文章,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的监督体系是提升监管效率的可行之策。即一旦发现乡镇政府的行政处罚有问题,市、县执法监督部门要层层跟进,发督办函、提整改意见以形成严密的监督链条,以有效避免执法乱象。其三,各地还需借助数字技术推进执法司法改革。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为基层治理法治化注入了全新动能,从“互联网+政务服务”到“智慧法治”平台建设等,数字化正深刻改变着基层法治治理方式。各地可开发数字平台,要求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开展检查前必须扫码登记备案,让整个执法流程都能留痕可查。平台的建立可搭建起一张庞大的数字化监督网络,通过数字化手段有效解决过去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透明、难监管等问题,从而有效遏制权力滥用现象。
(作者单位:中共漳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