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昌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宁夏建昌建筑实业有限公司建业分公司:
王金龙:
由你们承建的贺兰县碧水云天项目40#-50#、24#-25#、36#-37#、15#-17#楼以及室外附属包含开闭所(框架结构、地下1层)、东大门(框架结构、地上1层)、道路工程及附属签证工程,现已完成了工程造价鉴定及财务决算审核,我公司已经支付完毕相应工程款。为保障上述工程后续建设,完成项目整体建设,现通知如下:请你们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上述项目范围内留在现场的施工设施及剩余材料等全部撤出施工场地。如未在上述期限内撤场,我公司将组织清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们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宁夏至合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