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忠)“能够通过短信了解案件办理的进度,真正感受到‘报案有回应,处理有结果’,为公安机关‘阳光执法’告知点赞。”3月11日,吴忠市红寺堡区居民唐某说。
“唐某,你于2022年2月24日报警的被诈骗案,公安机关已立案,请收悉。”唐某近日收到了一条短信,这是红寺堡区公安分局落实今年推行的“阳光执法”告知行动,通过手机短信载体让案件当事人第一时间获悉案件办理情况。所谓“阳光执法”告知,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托执法办案系统,通过手机短信,依照法律规定对那些在警情处理、案件办理环节应当公开和可以公开的案件信息、执法流程予以公示、公开。范围覆盖行政案件接报警、受案、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19个执法环节。
“自‘阳光执法’告知试点开展以来,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还增加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在警民之间架起一座规范执法的‘连心桥’,建起一个案件质量的‘监督岗’,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模式,让群众切身感到公平正义。”红寺堡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吴敬博说。
截至目前,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共发送阳光告知短信500余次,共有150余起行政(刑事)案件落实阳光告知工作,告知率达到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