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4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强化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已受理监督立案案件4件4人,受理监督撤案案件2件7人,努力把监督“触角”向侦查前端延伸。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最高检和公安部指示精神,是加强检警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侦查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要求,是落实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机制的要求,更是“少捕慎诉慎押”“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新司法理念的要求。该平台的建立进一步加强了检警双方在执法办案中的有效衔接,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在提升办案质量、执法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实现监督的同向化、系统化,为相关制度在办案实践中切实有效落地提供平台机制保障。
成效的显现,标志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有效运行,检警双方凝心聚力,充分依托平台使案件办理进入“快车道”,实现快侦、快诉、快审,极大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办理效率,节约了刑事诉讼的司法资源。今后,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将从双赢多赢共赢的角度加强沟通协调,抓住重点案件和经常性工作精准发力,在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构建新型良性互动检警关系,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办案效率和法律监督水平。 (马丽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