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永宁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犯罪,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连日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深入企业,详细传达“八号检察建议”相关内容和精神,助力企业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强化宣传教育,拧紧“安全生产阀”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开展了以“宣讲‘八号检察建议’共筑安全生产‘防护墙’”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活动,并走进建筑工地讲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以及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职责。
结合“八号检察建议”要求,检察官强调,企业要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强化工作合力,以“我管”促“都管”
3月23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与永宁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共同深入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永隆气体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进行实地走访。
在走访交流中,干警详细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询问了作业人员是否熟知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企业是否及时对从业资质审核、是否对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安全设备审核等是否到位,听取了企业安全防范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安全生产资料,并向企业提出了防范安全风险建议。
下一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八号检察建议”内容,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延伸检察触角,充分利用法治优势,助力补齐行业短板,完善监管流程,压实监督责任。
(浦学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