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4月8日,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认识到精神文明建设对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推动作用,始终坚持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该院在办案技术用房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文明餐厅、体能训练室等,在机关楼道、卫生间等张贴文明标语、礼仪提示语,大力倡导党建引领、司法为民、文明餐桌、健康生活。结合主题党日、道德讲堂,创新推出“党史讲堂”“影视学堂”“实践课堂”等学习品牌,参观永宁县闽宁镇、盐池革命纪念园,先后开展了党史微党课、诵读道德经典、“我的家风故事”等活动,引导干警讲政治、讲法治、讲德治,爱国守法、敬业奉献。 “我院成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干警注册率100%。2019年以来,下沉乡镇、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政策宣讲、法律咨询、助农帮困等志愿服务100余人次,开展文明交通劝导200余人次。”该院党支部委员韩愈非说。 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打造“银刑执检党旗红”品牌,深入开展罪犯“思想帮教、爱心帮助、就业帮扶”活动,帮助其树立正确价值导向。成立网络文明小组,“两微一端”发布信息3万余条,积极传播正能量。以精神文明创建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先后有20余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2个案例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个专题报告被自治区领导作出批示。
(吴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