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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日前,宁夏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部分典型指导案例,提醒广大市民要警惕违法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方式的转变,“诗和远方”成为许多人心之所向。对旅游行业来说,市场旺盛本来是件好事,但随之而来的消费陷阱也着实让人头疼。尤其一到旅游旺季,旅游“弊病”便会集中发作,不光给游客出游“添堵”、污染行业生态,更会影响当地的形象与口碑。回想之前让人印象深刻的“青岛天价大虾”事件,一度让人对“海边吃烧烤”望而却步;还有在旅游大省发生的“丽江酒托”“导游辱骂游客”等事件,像是在“想象的云南”和“现实的云南”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让不少游客不敢再来。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任何一个有损游客利益的消费陷阱、任何一起性质恶劣的负面案例,都会对地方旅游形象造成巨大的损伤,如果不及时整治,不光会“砸了牌子”,也会“砸了饭碗”。要知道,旅游消费不是“一锤子买卖”,市场健不健康决定着游客的满意度和“回头率”。只有不断加强行业整治力度,连根拔除“旧病沉疴”,还旅游市场一片净土,才能真正“留住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