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
日前,一条有关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入法”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7月1日起,河南省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否则将处罚款。
“确实是好举措”“有必要如此严格吗?”“怎么落实?”此消息一经公布,网民议论纷纷。戴口罩“入法”为何如此吸引眼球?皆因四个字——公众健康。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前,人们虽知晓口罩具有隔离病毒、防雾霾等作用,但佩戴者相对较少,也很少有人会将其与公众生命健康联系到一起。但疫情发生后,在科学有效防护事实的证明下,在出门佩戴、上医院佩戴、进商超佩戴等防疫要求的“引导”和“倒逼”下,口罩是“防疫之需”“个人健康之需”“公共安全防护之需”的重要性已得到了充分印证,不仅成为民众必备的“随身物品”,佩戴口罩也成了每个人出门的“标配”。显然,从被动接受到成为共识,再到共同行动,口罩的“地位”已今非昔比。
口罩“地位”的提升,映射的其实是人们对食品安全和生命健康的格外关注。尤其是在当前疫情的“催化”下,与食安紧密相连的餐饮行业个人防护问题便尤为“显眼”。一方面,无论是大酒店还是小餐馆,都是人员相对聚集的公共场所;另一方面,无论是在幕后从事加工、制作、传菜、配送的工作人员,还是在台前开展服务的从业人员,他们整天都与食品“亲密接触”,不戴口罩的隐患显而易见,而戴上口罩可阻挡飞沫、预防病毒传播、保障消费者健康、更利于疫情防控等好处也人尽皆知。
由此可见,在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双重“加持”下,将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这项非强制性规定上升为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地方性法规,可谓顺应民意、呼应现实,十分及时,很有必要,也颇具参考价值。
但,“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过往几年,不是没有地方推动诸多领域戴口罩“入法”,但均不同程度遭遇了执行难问题。拿餐饮行业来说,现实中,有的戴了,有的没戴,有的“口罩戴在下巴上”,有的一个口罩戴了好几天,执法跟不上、群众少监督……以上种种现象,都会让法律的功效无功而返。因此,执行环节还需再努一把力、“更上一层楼”。相信,通过不断地摸索和碰撞,在道德约束、严格执法、群众监督、市场竞争等多种力量的紧密衔接和相互促进下,戴口罩“入法”一定能取得不错的效果。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如今,河南等地已经开了头、打了样,宁夏也不妨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制定适宜本地的地方性法规,让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入法”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和“办事日程”,能更快更好更大范围地呵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群众的卫生健康和安全责任意识在立法约束中不断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