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01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 选出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本报讯 (记者 和牧川)近日,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2名出席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

  此次自治区党代会,自治区党委首次将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列为选举单位。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第一时间部署,指导各全区性行业(综合)党委科学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将选举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基层党员都参加。

  代表推荐选举过程中突出政治标准,把人选是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一票否决”项,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结合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领域实际,认真审核人选人事档案、党员档案,听取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员廉洁自律情况的意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对非公企业从业人员,征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9个部门意见,对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征求民政、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全方位、多角度了解人选情况。同时,严把人选的身份关、结构关,确保选出的代表身份、结构符合政策要求。特别注重人选在推进自治区重点产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中的业绩,此次推选的2人均是在本行业本领域成绩突出、有一定影响力的代表。

  此次推荐选举在推荐提名环节,按照自下而上广泛推荐、自上而下征求意见、逐级差额遴选的要求,在基层党支部、全区性行业(综合)党委、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三级党组织逐级推荐遴选。在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环节,均召开工委委员会议或工委扩大会议集体研究人选。最终通过党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代表。

--> 2022-04-25 和牧川 1 1 宁夏日报 content_12796.html 1 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 选出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