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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检察院聚焦“质量建设年”采取“1234”举措 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活动要求,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采取“1234”系列措施,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质效。

一支专业化队伍,打好民事检察工作基础。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突出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备具有民商法专业背景、民商事办案经验及综合素质过硬的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从事民事检察工作。

两个一体化机制,破解民事检察难题。一体化办案机制。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市院以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为重点、基层院以民事执行监督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为重点”的办案机制,形成两级院各有侧重、密切配合、全面履职的工作格局。一体化案例产出机制。针对初步筛选出的案例,由基层院分管领导牵头,业务部门与政研室、综合部门协作,发挥双方各自优势。

三类分析研判,提高精准监督质效。一是做好对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分析研判。对2021年以来法院未采纳再审检察建议、抗诉未改判、上级院不支持监督意见的案件承办人在周例会逐案分析、查漏补缺。二是做好对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以双月通报、季度分析等形式对全市数据在全区占比、各基层院数据在全区排名进行分析。三是做好对服务和保障民生案件分析研判。主动将民事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项制度实施,保证监督案件质量。一是落实案件讨论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对提出监督意见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讨论,严把案件质量关。二是落实公开审查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当事人矛盾争议较大的民事监督案件,努力做到“应听证尽听证”。三是落实专家咨询制度。发挥专家咨询论证和参考把关作用,充分借助“外脑”提高监督精准化水平。四是严格落实检察建议备案审查制度,提高案件监督质量。

(马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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