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民李女士询问:家里老人想立遗嘱,但听说订立遗嘱有好几种方式,不知道哪种方式的法律效力最高?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龙回复:民法典规定有六种遗嘱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只要满足不同遗嘱的法定构成要件,均具有法律效力。在生活中适用遗嘱还需结合一些客观条件综合考量,如遗嘱人在危机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需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将来的遗产均不存在利害关系。民法典增加的打印遗嘱,要求遗嘱人及至少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遗嘱人及见证人应当在每一页上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市民缺乏专业知识,细节难以把控,建议聘请律师或者公证员采用代书遗嘱或者公证遗嘱的形式较为稳妥。
(跑腿记者 马忠)


